近日,重庆市住建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正式明确:
以下建筑工人可计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自有工人数量
(1)与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建筑工人。(2)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出资成立的全资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工人。(3)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出资控股50%以上的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工人。(4)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出资控股50%以上的装配式部品构件工厂或钢结构等工厂的建筑工人。(5)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主要控股股东(其股权占33.3%以上)个人出资控股50%以上的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工人。一是转型为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支持有一定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整合、重组等方式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发展。二是转型为专业作业企业。引导小型劳务企业转型为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专项业务,成为建筑用工主力军。鼓励支持现有劳务企业加强与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合作,通过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转型为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控股或独资的自有专业作业子公司。- 试点企业承接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部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交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申请退还。
- 企业自有工人数量符合《企业自有工人配备数量》要求的,所有新建项目全部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对专业作业企业以及建筑工人的不良行为、不落实安全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纳入“黑名单”记录在案,给予诚信扣分,直至取消专业作业企业备案,撤销人员技能等级证书等处罚。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等12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出“当前我国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仍存在无序流动性大、老龄化现象突出、技能素质低、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制约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1、劳务企业转型方向。改革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幅降低准入门槛。- 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引进人才、设备等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
- 鼓励大中型劳务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搭建劳务用工信息服务平台;
- 引导小微型劳务企业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发展,进一步做专做精。
- 鼓励建筑企业优先选择当地专业作业企业,促进建筑工人就地、就近就业。
- 鼓励建筑企业通过培育自有建筑工人、吸纳高技能技术工人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
- 项目发包时,鼓励发包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自有建筑工人占比大的企业;
- 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自有建筑工人占比大的项目。
3、引导和支持大型建筑企业与建筑工人输出地区建立合作关系,建设新时代建筑工人培育基地,建立以建筑工人培育基地为依托的相对稳定的建筑工人队伍。4、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兴职业(工种)建筑工人培养。- 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明确施工现场各职业(工种)技能工人技能等级的配备比例要求。
- 将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达标情况纳入相关诚信评价体系。
- 探索适应建筑业特点的公积金缴存方式,推进建筑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 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工人,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工伤保险覆盖施工现场所有建筑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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