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四处找公路工程运杂费计费依据吗?别忙活了,全国24省市公路工程运杂费计费依据,本文全收录!
具体包括:北京市、甘肃省、广东省、海南省、贵州省、河北省、吉林省、黑龙江、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辽宁省、内蒙古、青海、山西省、陕西省、上海市、天津市、西藏、新疆、云南、浙江省、广西和四川。
以下依据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欢迎大家指正。文章篇幅较长,可收藏慢慢看~
材料费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算,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计算的费用。
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消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其中材料原价、运杂费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确定。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格。
1、材料原价
(1)外购材料:外购材料价格参照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和按调查的市场价格进行综合取定。
(2)地方性材料:包括外购砂、石材等,按实际调查价格或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预算价格计算(新编办中取消);
(3)自采材料:自采的砂、石、黏土等材料,按定额中开采单价加辅助生产间接费和矿产资源税(如有)计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应通过调查,编制本地区的材料价格信息,供编制概、预算使用。
2、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运杂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费,如果发生,还应计囤存费及其他杂费(如过磅、标签、支撑加固、路桥通行等费用)。
通过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部门运输的材料,按调查的市场运价计算运费。
外购材料的运距一般应从各市、州、县所在地中心算至工地,当直接采用工程所在地附近的外购材料时,运距应按实际计算,自采加工材料的运距应从料场算至工地。
一种材料如有两个以上的供应点时,都应根据不同的运距、运量、运价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运费。由于概算、预算定额中已考虑了工地运输便道的特点,以及定额中已计入了“工地小搬运”的费用,因此汽车运输平均运距中不得乘调整系数,也不得在工地仓库或堆料场之外再加场内运距或二次倒运的运距。
有容器或包装的材料及长大轻浮材料,应按规定的毛重计算。桶装沥青、汽油、柴油按每吨摊销一个旧汽油桶计算包装费(不计回收)。
材料毛重系数及单位毛重表
3、场外运输损耗
场外运输损耗是指有效材料在正常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这部分损耗应摊入人材料单价内。
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表
材料名称 | 场外运输(包括一次装卸) | 每增减一次装卸 | |
块状沥青 | 0.5 | 0.2 | |
石屑、碎砾石、砂砾、煤渣、工业废渣、煤 | 1.0 | 0.4 | |
砖、瓦、桶装沥青、石灰、黏土 | 3.0 | 1.0 | |
草皮 | 7.0 | 3.0 | |
水泥(袋装、散装) | 1.0 | 0.4 | |
砂 | 一般地区 | 2.5 | 1.0 |
多风地区 | 5.0 | 2.0 |
如汽车运水泥,如运距超过500km,增加损耗率;袋装0.5%。
4、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是指材料供应部门(包括工地仓库以及各级材料管理部门)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工地仓库的材料储存损耗。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以材料的原价加运杂费及场外运输损耗的合计数为基数,乘以采购保管费率基数。
勘误钢材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 0.75%。燃料、爆破材料为 3.26%,其余材料为 2.06%。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预算价格计算方法与材料相同。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不计采购及保管费,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0.42%。
根据材料预算价格的计算规定,原则上按调查的市场运价计算运费。在部里的宣贯中方申处长也特别明确指出运价由市场来定,各省的运输文件不再执行。但以市场界定实际上可以调整空间会比较大,因此目前有些省市的补充规定或价格信息对运杂费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比如内蒙古、甘肃、山西、海南、青海等地。
造价编制时,如果有规定应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建议取0.4-0.6元/t .km.t,根据全国的调研调研实际运费在0.4-0.6元/t. km。
以下是各省市相关计价依据和运杂费取费标准。
取费依据:价格信息说明
根据北京市公路工程指导价格(除 税版)说明、一般情况下,指导价格仅为材料的预算价格,包含本市综合运输费用、场外运输损耗及采购、仓库保管费用(即到施工现场的费用),备注有特殊说明的按备注。
取费依据:甘交建设[2020]6号
(1)公路运输货物等级表
等级 | 货物名称 |
一等货物 | 适用于自卸汽车运输的货物。包括地方砂石材料、各类稳定料 |
二等货物 | 适用于运输车辆运输的货物。包括水泥、沥青、钢材及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木材制品、煤炭、石灰。 |
三等货物 | 适用于特征车辆运输的货物。包括易燃易爆炸、化学危险品 |
(2)公路建材运输价格表(不含税)单位:元/吨.公里
货物分等 | 一等货物 | 二等货物 | 三等货物 |
运价 | 0.45 | 0.56 | 0.66 |
其中汽、柴油不计运费。
(3)装卸费表(不含税)单位: 元/吨
货物分等 | 一等货物 | 二等货物 | 三等货物 |
装 | 0 | 15.13 | 18.9 |
卸 | 0 | 6.00 | 7.56 |
装卸 | 0 | 21.13 | 26.46 |
注:水泥、汽油、柴油、沥青不计装卸费。
取费依据:价格信息说明
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是广东省各地市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深圳、河源、佛山地区参照其单独发布信息价)。表中所列材料均为市综合价,是根据各地市场行情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而编制的,仅供各单位在工程计价中参考。
深圳、河源、佛山交通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是进行收集、调查、分析、整理完成的,供工程计价时参考。本价格已综合考虑材料价、包装费、运杂费、损耗费和采购保管费。
取费依据:琼交造价[2011]26号和琼交造价[2011]17号
推荐运价如下:
运距在30km以内,运价0.78元/公里·吨;运距在30km以上,运价0.52元/公里·吨。
2020年海南第4期价格信息中发布海南交通建设工程砂石运输价格信息(试行,2018年12月发布)。
注:如增加运距影响因素,可按20km以内和以外两种情况调整,按照基价进行上浮和下浮,浮动幅度参考0.1元/公里.吨。
取费依据:黔交财[2002]39号
(1)贵州省汽车货物运输基本运价表
项目 | 运价单位 | 基本运价 | 备注 |
1、整批货物运输 | 元/吨千米 | 0.80 | 普通货物不区分货物等级 |
(2)整批货物运输吨次费标准表
运距 | 吨次费(元) | 运距 | 吨次费(元) |
1-5千米 | 10.00 | 401-450千米 | 2.00 |
6-10千米 | 9.00 | 451-500千米 | 1.50 |
11-15千米 | 8.00 | 501-550千米 | 1.00 |
16-20千米 | 7.00 | 551-600千米 | 0.80 |
21-25千米 | 6.00 | 601-650千米 | 0.60 |
26-40千米 | 5.00 | 651-700千米 | 0.40 |
41-100千米 | 4.50 | 701-750千米 | 0.30 |
101-250千米 | 4.00 | 751-800千米 | 0.25 |
251-300千米 | 3.50 | 800千米以上 | 0.20 |
301-400千米 | 3.00 |
取费依据:冀交运字[1999]12号
取费依据:吉交造价[2016]125号
根据不同的地貌条件,分为山区线路和平原线路,根据运输的难易程度不同,将货物分为一等货物、二等货物、特种货物。
将30公里以内的装卸费、吨次费统一计算在内,使用时可根据运输线路和货物种类不同直接取用。运距超过30公里的运杂费计算,按其基本运价乘以运输再加上货物装卸费和杂费。
(1)公路货物等级表
等级 | 货物名称 |
一等货物 | 砂、石屑、片石、碎石、砾石、土、砂砾、草皮、水、碎砖瓦、各种矿渣、炉渣、杂物 |
二等货物 | 铁钉、铁丝、原木、锯材及制品、水泥及其制品、粉煤灰、钢、铁及制品、青红砖、瓦、生石灰、块石、料石、铁皮、铁件、电焊条、轨道配件、木材、树条、小五金制品、煤、油毛毡、麻袋、草皮、块状沥青、石粉 |
特殊货物 | 罐装沥青、罐装油、汽、柴油,货物长度十米以上、重量10吨以上货物,危险品、炸药、雷管、导火线等易燃易爆物品、精密仪器、毒品 |
(2)公路工程汽车运杂费标准
说明:运费计算时,0-15公里要考虑吨次费1.35元,15-30公里时吨次费每公里递减0.09元,当运距在30公里及以上时,吨次费不计;装卸费的计算要考虑运距。
取费依据:黑价联字[1998]第280号
货物运输基基本中准价,是指以中型 (5吨—39吨)普通车辆整车在平原干线从事长途运输中一等品每吨千米的运价。基本中准价吨千米0.55元。
平原等级公路货物运输执行基本中准价:山区等级公路比基本中准价提高10%(大兴安岭地区提高15%);平原非等级公路比基本中准价提高20%;山区非等级公路比基本中准价提高25%(大兴安岭地区支线提高30%)。
货物运输分普通货物和特种货物。
1、普通货物分等:一等品可执行基本中准价;二等品在基本中准价基础上提高10%;三等品在基本中准价基础上提高20%。
2、特种货物运输应执行特种货物运价。特种货物分类及加价幅度见附表六。
取费依据:鄂交造价[2016]11号
湖北省交通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信息编制说明中的价格及运杂费是通过市场调査、采集、分析后的各地区综合平均价,是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前期造价(估算、概算、预算)的参考价格,本价格信息按“除税价”和“含税价”两部分发布,两种价格中均已包括材料供应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保费等。价格信息中均提供了运距及常规运杂费参考。(2020.12)
(1)常用材料运杂费参考表
(2)商品混凝土运杂费参考表
玄武岩的运杂费在普通地材的对应价格基础上乘以1.15的系数。
取费依据:湘交造字[2014]1号
运价:汽车运输25km以内采用0.7元/t·km,25km以上部分采用0.6元/t·km。
运距:运距是指材料从采购点到施工点或工地仓库的距离,各市州材料平均运距见下表。
(1)各市州平均运距表
序号 | 市州 | 外购材料平均运距(km) | 碎、片石、机制砂类材料平均运距(km) | 中(粗)砂、砂砾类平均运距(km) |
1 | 长沙 | 30 | 16 | 按各市州实际调查到县的距离 |
2 | 株洲 | 33 | 13 | |
3 | 湘潭 | 18 | 11 | |
4 | 衡阳 | 35 | 14 | |
5 | 邵阳 | 42 | 14 | |
6 | 岳阳 | 34 | 15 | |
7 | 张家界 | 23 | 15 | |
8 | 益阳 | 32 | 16 | |
9 | 常德 | 37 | 15 | |
10 | 娄底 | 22 | 13 | |
11 | 郴州 | 40 | 14 | |
12 | 永州 | 39 | 15 | |
13 | 怀化 | 55 | 16 | |
14 | 湘西 | 33 | 13 |
商品混凝土运距统一按15km计算。
取费依据:赣交基建字[2012]130号
铁路、水路运输材料按主管部门规定的运价和装卸费计算运杂费;25公里以上的长途汽车运输按省物价局和省交通厅统一规定的运价计算(按赣交综发[1996]72号文执行的指导价为0.45元/t·km);25公里及以下的短途汽车运输运价按表2计算;公路汽车运输外购材料装卸费为5元/吨次,地方材料装卸费为2元/吨次。
运输运价不包括路桥通行费,如发生应按实际计列。
25公里及以下短途汽车运输运价表
取费依据:辽交运发[2000]156号
汽车货物运价(包括集装箱运价)以政府指导价为主,辅以市场调节价。
基本运价为0.50元/吨千米,运价可上、下浮动30%。对汽车整批货物运输在计算运费的同时,按货物重量加收吨次费,吨次费标准为每吨4元。普通货物实行分等计价,以一等货物为基本运价,二等货物加成15%,三等货物加成30%。特种货物运价,在普通一等货物运价的基础上提高40%-80%。
货物运价表 单位:元/吨千米
取费依据:内交发[2019]338号
取费依据:价格信息时进行发布
(1)青海省公路工程汽车运输货价表(2020年第6期)
取费依据:陕交函〔2016〕475号及陕交发[2008]117号
各种材料运费统一按照社会运输计算。概算、预算编制执行以下运价:
公路货物运价表 单位:(元/吨·公里)
货物分类 | 一类货物 | 二类货物 | 三类货物 | 特种货物 | |
含税 | 运价 | 0.53 | 0.59 | 0.64 | 0.69 |
装(元/吨) | 2.1 | 2.4 | 2.7 | 3.3 | |
卸(元/吨) | - | 2.4 | 2.7 | 3.3 | |
装卸(元/吨) | 2.1 | 4.8 | 5.4 | 6.6 | |
不含税 | 运价 | 0.48 | 0.53 | 0.58 | 0.62 |
装(元/吨) | 2.1 | 2.4 | 2.7 | 3.3 | |
卸(元/吨) | - | 2.4 | 2.7 | 3.3 | |
装 卸(元/吨) | 2.1 | 4.8 | 5.4 | 6.6 |
注:
二等货物中块石、生石灰、煤、粉煤灰、泥等不计卸费。
上述运价仅作为编制工程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工程实际支付的依据。
运输货物必须经过收费公路时,其通行费可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换算后计入运杂费中。
一类货物:砂、片石、渣(碎)石、寸石、石屑、砾石、卵石、土等;
二类货物:钢材、沥青、木材、柴草、砖、瓦、块石(料石)、生石灰、煤、泥、水泥、矿粉、粉煤灰、水泥制品等;
三类货物:橡胶制品、交电器材、机器设备、装饰石料、瓷砖、玻璃等、反光玻璃珠、底油、环氧树脂等;
特种货物:爆炸物品,汽柴油、重油、长大笨重货物。
取费依据:材料价格信息说明
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材料价格按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的材料除税价计算。
取费依据:市政公路管理定额[2008]351号
材料预算价格均以天津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站发布的《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天津市公路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计算,材料指导价格为到工地所在地价格。结合天津地区公路工程实际,对材料的供货来源、运输方式及运价中有关规定、进行统一测算后,对地方材料(水泥、石灰、砂、石)分区域(十二个区、县)进行编制,其他材料统一编制。
取费依据:藏交办发[2011]59号
结合我区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将货物分为四个类别,公路路况分四类。
货物基本运价标准(单位:元/吨·公里)
一类线路 | 二类线路 | 三类线路 | 四类线路 | |
一等货物 | 0.41 | 0.47 | 0.53 | 0.70 |
二等货物 | 0.47 | 0.54 | 0.61 | 0.81 |
三等货物 | 0.53 | 0.70 | 0.79 | 1.05 |
危险、贵重货物 | 0.66 | 0.75 | 0.85 | 1.12 |
长大笨重货物 | 0.70 | 0.80 | 0.90 | 1.19 |
特种车辆运价 | 0.68 | 0.78 | 0.87 | 1.16 |
西藏自治区公里路况分类表
路况类别 | 公路路况条件 |
一类 | 海拔3000m以下(含3000m)有沥青或水泥路面的等级公路 |
二类 | 海拔3001~4000m有沥青或水泥路面的等级公路 |
三类 | 有砂砾路面的等级公路;海拔4001~5000m有沥青(水泥)路面的等级公路 |
四类 | 海拔4500m以上的沥青或水泥路面的等级公路;有路面的社会交通便道或平原微丘区地质状况好稍加修整即可达到砂砾路面行车要求的便道。 |
装卸费:整车装每吨3.5元,卸每吨2.0元,当自卸汽车运输砂石料时只计装车费。
取费依据:新交造价[2008]2号
我区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货物分为四个等级,公路路状分为三类路区,货物在一类路区运价按《公路货物运率表》计算;以一类路区为基础,二类路区加成20%,三类路区加成60%计算,加成后运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经过两个以上不同计费线路的直达运输,按货物运输起讫点之间总长度的运率乘以不同计费路段,计算运费。
公路货物分等表 | |
等级 | 名称 |
一等 | 1.煤、砂、片石、砾(碎)石、卵石、石渣 |
2.土、淤泥、垃圾 | |
3.粉煤灰、路渣 | |
二等 | 1.木材、橡胶、固体沥青(桶装沥青)、水、草籽、草、芦苇、树条 |
2.水泥及其制品(袋装水泥、水泥预制件) | |
3.钢材、铁及铁件、有色金属、五金制品、砖、瓦、水泥瓦、块石、石膏、石灰石、 生石灰等 | |
三等 | 1.橡胶制品,陶瓷、玻璃及其制品,大理石、花岗岩、汉白玉 、水磨石板等 |
2.散装水泥、石粉等,罐装沥青、重油 | |
3.油漆、涂料、环氧树脂、危险汽油、柴油、雷管、炸药、导火线、沙包线、母线 | |
注:未列入表内的其他货物,除参照同类货物分等外,均列入二等 |
公路路况分区表 | |
路区 | 公路路况条件 |
一类路区 | 1.海拔2000米以下(含2000米)有沥青或水泥路面的等级公路 |
二类路区 | 1.有砂砾路面的等级公路 |
2.海拔2001—3000米有沥青(水泥)路面的等级公路 | |
3.有路面的社会交通便道或平原微丘区地质状况好稍加修整即可达到砂砾路面行车要 求的便道 | |
三类路区 | 1.海拔3000米以上沥青或水泥路面的等级公路 |
2.二类路区中未包含的其他便道 |
表2-3 综合装卸费表 单位:元/吨 | |||||
货物分类项目 | 一等货物 | 二等货物 | 三等货物 | 特殊危险物 | |
装 | 1.8 | 2.2 | 4 | 4 | |
卸 | 1.2 | 2.2 | 3.8 | 3.8 | |
装卸费 | 3 | 4.4 | 7.8 | 7.8 | |
注:当机械装自卸车运输砂石料时只计装车费,沥青(水泥)砼的装卸费按7.8元/吨计,水泥稳定 砂砾料的装卸费按4.4元/吨计 | |||||
表2-3 公路货物运率表 单位:元/吨·公里
货物分类运(km) | 一等货物 | 二等货物 | 三等货物 | 危险货物 |
1 | 1.750 | 2.013 | 2.275 | 2.625 |
2 | 1.240 | 1.426 | 1.612 | 1.860 |
3 | 1.140 | 1.311 | 1.482 | 1.710 |
4 | 0.930 | 1.070 | 1.209 | 1.395 |
5 | 0.880 | 1.012 | 1.144 | 1.320 |
6 | 0.840 | 0.966 | 1.092 | 1.260 |
7 | 0.820 | 0.943 | 1.066 | 1.230 |
8 | 0.800 | 0.920 | 1.040 | 1.200 |
9 | 0.780 | 0.897 | 1.014 | 1.170 |
10 | 0.760 | 0.874 | 0.988 | 1.140 |
11 | 0.740 | 0.851 | 0.962 | 1.110 |
12 | 0.720 | 0.828 | 0.936 | 1.080 |
13 | 0.700 | 0.805 | 0.910 | 1.050 |
14 | 0.680 | 0.782 | 0.884 | 1.020 |
15 | 0.660 | 0.759 | 0.858 | 0.990 |
16 | 0.640 | 0.736 | 0.832 | 0.960 |
17 | 0.620 | 0.713 | 0.806 | 0.930 |
18 | 0.600 | 0.690 | 0.780 | 0.900 |
19 | 0.580 | 0.667 | 0.754 | 0.870 |
20 | 0.560 | 0.644 | 0.728 | 0.840 |
21 | 0.540 | 0.621 | 0.702 | 0.810 |
22 | 0.520 | 0.598 | 0.676 | 0.780 |
23 | 0.500 | 0.575 | 0.650 | 0.750 |
24 | 0.480 | 0.552 | 0.624 | 0.720 |
25 | 0.460 | 0.529 | 0.598 | 0.690 |
26 | 0.440 | 0.506 | 0.572 | 0.660 |
27 | 0.420 | 0.483 | 0.546 | 0.630 |
28 | 0.400 | 0.460 | 0.520 | 0.600 |
29 | 0.380 | 0.437 | 0.494 | 0.570 |
30 | 0.360 | 0.414 | 0.468 | 0.540 |
30以上 | 0.350 | 0.400 | 0.460 | 0.530 |
货物在一类路区运价按《公路货物运率表》(见附表2)计算;以一类路区为基础,二类路区加成20%,三类路区加成60%计算,加成后运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 |||||
办理 | 运价号 | 基价1 | 基价2 | ||
单位 | 标准 | 单位 | 标准 | ||
整车 | 1 | 元/吨 | 5.40 | 元/吨公里 | 0.0276 |
2 | 元/吨 | 6.10 | 元/吨公里 | 0.0310 | |
3 | 元/吨 | 7.00 | 元/吨公里 | 0.0352 | |
4 | 元/吨 | 8.60 | 元/吨公里 | 0.0395 | |
5 | 元/吨 | 9.20 | 元/吨公里 | 0.0459 | |
6 | 元/吨 | 13.10 | 元/吨公里 | 0.0655 | |
7 | 元/吨 | 元/吨公里 | 0.2055 | ||
整车 | 加冰冷藏车 | 元/吨 | 8.30 | 元/吨公里 | 0.0466 |
机械冷藏车 | 元/吨 | 9.80 | 元/吨公里 | 0.0686 | |
零担 | 21 | 元/10千克 | 0.105 | 元/10千克公里 | 0.00045 |
22 | 元/10千克 | 0.155 | 元/10千克公里 | 0.00065 | |
集装箱 | 1吨箱 | 元/箱 | 7.40 | 元/箱公里 | 0.03356 |
10吨箱 | 元/箱 | 86.20 | 元/箱公里 | 0.39104 | |
20英尺箱 | 元/箱 | 161.00 | 元/箱公里 | 0.7304 | |
40英尺箱 | 元/箱 | 314.70 | 元/箱公里 | 1.4309 |
运费计算办法:
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零担货物每10千克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整车农用化肥基价1为4.20元/吨公里、基价2为0.0213元/吨公里
取费依据:材料价格信息
取费依据:价格信息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使用说明中材料价格信息分为供应价和信息价,同时又分别发布了含进项税市场信息价(以下简称“含税信息价”)、不含进项税市场信息价(以下简称“除税信息价”)。
供应价是指工程材料(含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在生产或经销单位交货点的供应价格。
信息价是指工程材料价格由生产和经销单位交货点直接送达县(市、区)所在城区仓库或材料堆放点的材料价格。
材料信息价=(材料供应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
运杂费按市场运价和运到县(市区)所在城区的运距计算,参考运价如下表,运费税率按9%计算。
其中,钢材(杭州、宁波、温州)运杂费27.03元/t;其他市24.32元/t。水泥运杂费9.01元/t。
运价 | 3km以内 | 3~5km | 5~10km | 10~25km | 25km以上 |
含税运价(元/t.km) | 1.31 | 0.98 | 0.87 | 0.76 | 0.65 |
除税运价(元/t.km) | 1.20 | 0.90 | 0.80 | 0.70 | 0.60 |
取费依据:2019-2023年广西高速公路规划项目工程概预算编制指导意见(暂行)
材料装卸费、运费取值上限标准如下:
序号 | 运距(km) | 一般材料 | 特殊材料 | ||
运价(元/t.km) | 装卸费(元/t) | 运价(元/t.km) | 装卸费(元/t) | ||
1 | 30及以下 | ≤0.64 | ≤10 | ≤0.73 | ≤10 |
2 | 30~100 | ≤0.55 | ≤10 | ≤0.64 | ≤10 |
3 | 100~200 | ≤0.46 | ≤10 | ≤0.55 | ≤10 |
4 | 200以上 | ≤0.37 | ≤10 | ≤0.46 | ≤10 |
以上为公路运输价格,铁路运输统一采用0.15元/t.km,航运运输统一采用0.11元/t.km。
取费依据:《四川省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指导意见(试行)》川交造价(2016)82号
(1)公路运输
L<5km,1.89元/t.km
5km≤L<10km,1.26元/t.km
10km≤L<20km,0.72元/t.km
20km≤L<30km,0.59元/t.km
L≥30km,0.54元/t.km
(2)铁路运输 0.16元/t.km
(3)运输条件恶劣的山岭可适当提高运费单价。
(4)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在公路造价编制过程中,如果有规定的省份建议应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建议取0.4-0.6元/t .km,根据全国的调研调研实际运费在0.2-0.3元/t. km。
来源:造价匠人、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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